1. 新生第一批录取(50名)7月17日—20日凭考生准考证原件到校财务室交费,凭准考证和交费发票到招生办领取录取通知书,第二批录取新生(51—406名)7月17日下午—20日凭考生准考证原件到校财务室交费,并凭准考证和交费发票到招生办领取录取通知书;自主招生部分的学生待通知后到校交费、领取录取通知书,完成缴费注册手续。
2. 学校一次性配备床上用品:被套、床单、枕套。
3. 学生自备蚊帐、被子、枕头、毛巾、牙刷、牙膏、运动鞋等鞋类、桶、洗脸盆、洗衣粉、香皂等日常用品和笔墨、作业本、笔记本等学习用品。学生自带生活费充入校园卡,可在食堂、小卖部消费购物。提倡学生不带手机到校。不带贵重物品和大额现金(500元以上)到校;如带超过500元现金的,可交由财务室或班主任代管。
4. 新生2015年8月23日上午8:00—12:30前到校,凭财务室开具的“注册通知单”到班主任处报到,办理入学各项手续。新生须向班主任提交原就读学校标识码和本人的全国学籍号码。当天15:00集中开赴军营进行军训。
5. 军训:(1)教育部、自治区教育厅、广西军区要求8月23日起高中新生军训一周,我校配合军训部门对高一新生进行军训一周。军训费待定(含伙食费、住宿费、交通费、训练费、管理服务费、军训服装一套及军训奖品等)。军训费由班主任代收后统一交军训部队。(军训时间请关注南宁市英华学校网站通知)
(2)健康新生不得无故缺席军训,因为根据高中新课改的规定,军训纳入社会实践课程,完成军训计2学分,载入高中学业成绩。学生如有特异体质及疾病或其他身体原因不宜参加军训的,必须向高中部书面请假,请假条要有监护人签名并附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证明。
(3)新生8月28日中午军训结束,集中返校,13:00后可离校返家;8月30日(星期日)18时前回校,晚19:30上晚修。
6. 严禁携带下列物品到校:管制刀具、酒类、香烟、打火机、电器及电子产品(包括电炉、电吹风、电风扇、电脑、MP3、MP4、充电器等)、宣扬色情、暴力的书刊杂志等。不提倡学生带手机,外地学生如带手机到校须经家长同意,本人签字承诺按规定使用,学校审批并登记备案,一旦违反承诺,将依规处理。
7. 新生要求衣着整洁朴素,仪表端庄,不得穿奇装异服,不佩戴首饰,不准染发,男生不留长发,不剪怪异发型,女生不涂脂抹粉,不得披头散发;校内外均不得吸烟、喝酒。
8. 南宁市以外的团员同学请自带团组织转移关系材料,8月30日到校时交给班主任,由班主任统一交校团委转组织关系手续。
南宁市英华学校
2015年7月17日
地址:南宁市银海大道817号 招生办咨询热线:0771-4018388、40183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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